湖南选调生报名时间__湖南选调生报名时间表

湖南选调生报名时间详解

在公务员选拔的热潮中,湖南选调生以其独特的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,吸引了众多优秀应届毕业生的目光。选调生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,不仅享有优厚的待遇,更拥有广阔的晋升空间和锻炼机会。而关于湖南选调生的报名时间,无疑是每一位有志于投身党政事业的考生所关注的焦点。本文将详细解读湖南选调生报名时间表,为考生提供权威、实用的报考指南。

一、报名时间概览

湖南选调生报名时间通常提前一年公布,以便考生有足够的时间准备。以2025年湖南选调生选拔为例,报名时间定于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。这一时间段内,考生需通过湖南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、报名及材料上传等流程。值得注意的是,报名系统通常在报名首日9:00开放,报名截止时间为报名最后一日的17:30,逾期将无法补报。因此,考生需密切关注报名时间,合理安排报考计划。

二、报名流程解析

湖南选调生报名流程包括注册账号、填写报名信息、上传相关材料、选择报考职位及确认提交等环节。在注册账号时,考生需使用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及手机号进行注册,并设置登录密码。填写报名信息时,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、学历信息、家庭成员信息等,并确保信息与《报名推荐表》一致。上传材料环节,考生需上传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学生干部或参军入伍等证明材料。材料需为JPG格式,每张大小不超过2M,图像清晰。选择报考职位时,考生需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、兴趣爱好及职业规划,选择合适的报考职位。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。确认提交后,考生需仔细核对报名信息,确保无误后提交。提交后,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。

三、

湖南省直公务员遴选考试报名要注意什么?

1.网上报名。2022年9月13日9︰00至9月16日17︰00,报名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的网上报名系统,进行网上报名。参加公开选调的报名人员,只能选报1个职位;参加公开遴选的报名人员,可同时选报一个省直机关职位和一个本市州直机关职位。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,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。

2.组织推荐。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。报名人员下载打印《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》(附件3)或《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》(附件4),以下统称《报名推荐表》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《报名推荐表》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(单位)审核盖章(详见《报名推荐表》说明)。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,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推荐盖章。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,应将《报名推荐表》以拍照或扫描方式,处理为jpg格式,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。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《报名推荐表》的,视为放弃报名。

报名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,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。

3.网上资格审查。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,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,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。报名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,应主动向选调或遴选机关咨询,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。

如选调或遴选机关要求现场报名审查的,应经选调或遴选机关现场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网上报名,未经现场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。

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全过程。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,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、遴选资格;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,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,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、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、提拔职务和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不满1年的,终止其选调或者遴选程序,不再作为选调或者遴选人选。

4.缴费。报名人员应于2022年9月13日9︰00至9月17日12︰00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,笔试考务费为100元/人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,视为放弃报名。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。

5.打印准考证。报名人员于2022年9月22日9︰00至9月23日24︰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。

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︰1,湖南警察学院公开选调职位为2︰1。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,核减职位计划,直至达到开考比例;核减职位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,取消职位计划。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,选调或遴选机关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。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,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申请退费。

湖南选调生考试是在什么时候

你好湖南选调生考试每年和湖南公务员考试的时间基本同步的

发布公告时间:2月底3月初

报名时间:3月中旬

考试时间:4月中旬

成绩查询:5月底

面试时间:6月中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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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2012年湖南选调生考试的报考条件、招考程序

一、报名条件

(一)政治素质好,品行端正,是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、院(系)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;

(二)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、文字综合、语言表达能力,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,担任过班学生干部;

(三)学习成绩优良,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;

(四)有志从事基层工作,本人愿意并服从组织分配;

(五)身体健康,本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(1984年1月1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岁以下(1981年1月1日后出生);

(六)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
大学生“村官”等“三项基层服务人员”的报考年龄在32岁以下(1980年1月1日后出生),必须符合全日制本科及学历毕业、服务期满2年(计算到2012年8月31日)、考核合格和组织推荐的基本条件。

二、选调范围

1.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全日制本科及学历毕业生;

2.湖南省2008年、2009年、2010年选聘的目前在岗大学生“村官”及在湘参加国家、湖南省“三支一扶”和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”计划人员(以下简称大学生“村官”等“三项基层服务人员”)服务期满2年、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。

三、选调程序

(一)推荐。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,学生工作部(处)、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(系)党组织配合;大学生“村官”等“三项基层服务人员”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,各县市区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配合。推荐工作步骤:(1)学校和各县市区进行广泛宣传动员,考生个人写出书面申请,表明选调去向。(2)院(系)党组织和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选调条件,根据报名者的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,向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推荐对象。(3)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把关,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,审定推荐对象名单,人数不限。推荐对象不能同时向两个(含两个)市州推荐。应届毕业生推荐对象填写《湖南省选调到乡镇(街道)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,大学生“村官”等“三项基层服务人员”推荐对象填写《湖南省选调到乡镇(街道)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》。高校和市州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,并提出推荐意见。

(二)录用考试。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。笔试由省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,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。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,笔试范围以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》为准。

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、湖南省“三支一扶”和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”计划人员参加选调生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分别按50%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,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%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。

定向大学生“村官”招考选调生,严格按照《湖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(试行)》(湘组〔2010〕46号)的要求,严明考核工作纪律、注重考核聘期工作实绩,聘期年度考核等次、考核成绩要进行公示,确保考核客观公正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分别按50%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,再按折算后笔试成绩占60%、聘期考核成绩占40%折算成笔试考核成绩。定向大学生“村官”招考选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:综合成绩=〔(行测成绩+申论成绩)×50%×60%+实绩考核成绩×40%〕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
省委组织部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、省公务员局根据各市州选调计划,分类统一划定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、湖南省“三支一扶”和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”计划人员报考选调生的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和定向招录大学生“村官”笔试考核成绩合格线。根据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国家、湖南省“三支一扶”和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”计划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定向招录大学生“村官”的笔试考核成绩,以市州为单位,按各类别选调计划1:2的比例,从报考同一市州在合格线的对象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。

在面试阶段,报考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推荐表(一式三份),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和获奖证书原件,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。面试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会同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,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,在4月下旬进行。面试试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命题,主要针对乡镇工作特点和基层工作实际,侧重对应试者的能力素质、发展潜质和个性特征等进行测试。

(三)体检。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,原则上应在面试后的第二天进行。按照选调计划以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,如有体检不合格者,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。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及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实施。

(四)考察。5月中、下旬,各市州委组织部,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教育局、公务员局统一抽调人员,组成考察组,到有关高校和大学生“村官”等“三项基层服务人员”所在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按照1:1的比例进行考察;也可采取函调方式,委托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(学生处)和大学生“村官”等“三项基层服务人员”工作所在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察了解。考察中,有关部门应本着对组织和考生负责的态度,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认真考察了解,严格把关,出具真实、客观的鉴定材料。

(五)公示。6月上旬,省委组织部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、省公务员局共同听取各市州考察情况汇报,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,初步确定选调对象。选调对象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。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,正式确定为选调生。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,如有选调对象自愿放弃选调生资格的,不再进行递补。各市州委组织部应及时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,若选调生违约,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。

(六)工作安排。乡镇(街道)机关自然减员空余行政编制首先用于安排选调生。今年的选调生安排到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、确有空余行政编制的乡镇(街道)工作。选调生报到后,各市州委组织部要先组织培训,再派遣到所分配的单位工作。选调生的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分别由有关市州委组织部、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,试用期为1年。新录用的选调生须在基层服务2年,2年内不得被上级机关选调或抽调帮助工作。

选调生报名什么时候截止啊?

湖南选调生时间12月22日至31日,条件如下:

(1)大学期间担任校、学院学生会(研究生会)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、副部长,校、学院团委书记、副书记和各部部长、副部长,班长、团支部书记,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(排第一),任职达一学年及,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底。

(2)大学本科生为199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,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12月9日以后出生,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12月9日以后出生。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,相应放宽2岁。

(3)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。

培养管理

选调生录用后,一律安排到乡镇(街道)工作,其中,前3年到村任职不少于2年。在村任职期间,履行大学生村官的职责,按大学生村官管理。在乡镇(街道)工作满3年时,省委组织部统一对2023年选拔的选调生进行一次集中考核(考试占70%、考察占30%),根据考核结果选拔100名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、300名选调生到市州直机关工作。

同时,县党政机关遴选工作人员,拿出一定比例从基层工作3年的选调生中遴选。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,博士研究生定二级主任科员,硕士研究生定四级主任科员,本科生定一级科员。

表现特别优秀的,可提拔担任领导职务,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选调生转正定级后,按博士研究生6万元、硕士研究生4万元、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,统一发放一次性补助。选调生录用后,在湖南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(含试用期),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到湖南省之外工作。